当前位置:首页>最新公告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 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 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
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益财政事务【2020】333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以票管收,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年检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05〕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市直单位2020年度购领的以及上年结转的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本次年检范围作了适当的调整,即在市财政事务中心办理《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并购领财政票据的市直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办理《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购领证》并购领医疗票据或捐赠收据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以及领用的其他财政票据达到三年有效期的单位。
二、年检时间和地点
年检采取送检方式。
送检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月10日;2021年2月18日至4月30日
地点:金山南路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财政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7-6183716
三、年检内容
(一)是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办理票据的购领、核销手续。
(二)是否按规定保管票据和《购领证》。
(三)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
(四)收取的非税收入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取的其他资金款项是否按规定入账。
四、年检要求
(一)票据缴销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年终清缴”的原则。不属于年检范围的单位年末票据全部缴销清零,属于年检范围的单位年末未使用完的有效票据经批准方可结转下年使用,年检时除留存适量的空白票据予以保证正常运转外,其余按市财政事务中心要求交验空白票据。
(二)认真开展自查。单位应先对本年度票据使用、保管及收入收缴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开票金额与缴存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金额是否一致以及遗失、毁损票据的情况,并在2020年底之前办理已使用和作废票据的核销手续。2020年单位缴存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收入以市财政事务中心的对账单为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与对账单有差异的,应单独标记并在年检前调整相关账务,确保收入全额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三)做好票据分类、清理工作。已使用票据要分票种、按票据号码(升序)整理成册,其中电脑票据应制作封面并装订;用于集中汇缴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需与对应的非税收入专用收据配套装订,数量大的经批准可以单独装订。2020年未使用的票据(含2021年1月1日起已填开的票据)要单独整理。手工票据300本以上或者电脑票据在6000份以上的单位,可提前与市财政事务中心联系抽取票据号段送检。
(四)填写相关表格。属于年检范围的所有单位都须填写《益阳市市本级财政票据购领单位基本情况表》和《2020年度益阳市市本级财政票据存根保管清册》一式二份(见附件1-2 ) ;购领非税收入票据的单位填写《2020年度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2020年度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清查表》、《2020年度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清查表》(见附件3-5);既购领非税收入票据又购领其他财政票据的单位除填写上述表格外还应填写《2020年度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见附件6);仅购领其他财政票据的单位填写《2020年度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和《2020年度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
(五)提供相关资料。
1.单位票据管理制度原件(交验后退单位)。
2.单位内部票据领用手续及其管理台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验后退单位)(适用于购领票据后还需分发的单位)。
3.票据保管到期需销毁的票据存根及其对应的《益阳市市本级财政票据存根销毁清册》(一式二份)(适用于票据存根保管到期需送财政销毁的单位)。
(六)按时年检。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持《购领证》、自查材料、相关表格和资料以及清理整齐的所有应年检票据存根(提前预约的除外)到市财政事务中心办理年检手续,自查材料、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完整。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事项
(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年检,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预约,变更送检时间。逾期不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并暂停供应票据。
(二)认真核对收入、核销票据,年检结束后市财政事务中心不再对上年度收入和票据进行调整。
(三)认真整改问题。送检单位应立行立改,认真整改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期间市财政事务中心将暂停票据供应,并根据单位整改情况由市财政事务中心决定采取送检或上门年检方式组织复检。对于限期内拒不整改或复检仍不合格的单位,我局将组织专项稽查,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注销其《购领证》。
(四)因政策调整等原因不需领用票据或连续两年未参加票据年检的单位,我局将注销其《购领证》,并且两年内不得补办《购领证》。
(五)高度重视,对照要求,扎实做好票据年检的各项基础工作;主管单位要积极督促所属单位搞好本次票据年检工作。年检结束后,我局将对年检结果进行通报。
(六) 2019年度未参加票据年检的单位,须按程序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2020年票据年检。
(七) 年检相关表格可在益阳非税网下载。

附件:
1.益阳市市本级财政票据购领单位基本情况表
2.2020年度益阳市市本级财政票据存根保管清册
3.2020年度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
4.2020年度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清查表
5.2020年度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清查表
6.2020年度湖南省其他财政票据清查表

 

文件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12-08 10:52:36



版权所有 © 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湘ICP备16020037号
Copyright @ WWW.YYF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单位地址:益阳市梓山西路88号
湖南远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